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3包)(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_广州政府采购网
- 2023-04-25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3包)(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来源: 广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次氯酸钠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 3 包)
(第四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 3 包)(第四次招标) 招标人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 3 包)(第四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
2.2 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3 本项目为次氯酸钠采购,第 3 包供货量暂定 14400 吨,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子包号
供货量(暂定)
备注
第 3 包
14400 吨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次氯酸钠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投标申请人需对运输、批量供货和供货时间的不确定性或供货时间较长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包。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个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5 供货及服务期: 暂定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第 3 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339200.00 元(含税率 13% );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718 元 / 吨(含税率 13% )。
2.7 投标说明:
2.7.1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2021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不允许兼中,第 1 包和第 2包已完成招标,第 1 包中标单位“广州洪安漂水溶剂有限公司”和第 2包中标单位“增城市百事特助剂实业有限公司”不允许参加第 3 包投标。
2.7.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7.3 其他:
1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或批发【对于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
3.2 投标人须为次氯酸钠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投标申请人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与投标货物的制造商的关系的说明文件原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前)近一年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且产品质量符合 GB19106-2013 标准的证明。
3.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提供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条款
( 1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必须附上《租赁合同》。
(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4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不允许兼中 , 本项目第 1包和第 2 包已完成招标,第 1 包中标单位“ 广州洪安漂水溶剂有限公司 ” 和 第 2包中标单位“ 增城市百事特助剂实业有限公司 ” 不允许参加 第 3包投标。
3.7 投标人没有 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被拒绝投标的期限
1
江花集团有限公司
2019.8.20 至 2020.8.19
2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8.20 至 2020.8.19
注:“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 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 开标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 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 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电话: 020-3889046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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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 501 号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25 楼
邮编:
邮编: 510060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李工、谢工
电话: 020-38890467
电话: 020-83546080 、 83546213
传真:
传真: 020-83568592
邮箱:
邮箱: gmetb2@126.com
2020 年 7 月 1 日
附件: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3包)(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上传稿).doc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3包)(第四次招标)招标文件(上传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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