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 2023-12-14
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 JG2023-7014
招标公司: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
来源: 广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装修工程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装修工程【 JG2023-7014】招标公告于2023年 11 月 30 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修改内容: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1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3 最高投标限价
3、 最高投标限价 为 : 23397328.70 万 元 ( 不包括分体空调及三楼弱电机房改造 ) 。
3、 最高投标限价 为 : 23397328.70元 ( 其中 : 装饰装修 部分金额 16678307.13元, 占 71.28 %, 机电安装部分 占 1 4.65 %, 建筑智能化 部分占 6.72 % , 消防部分占 7.35% ) ( 不包括分体空调及三楼弱电机房改造 )
2
附件一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23)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额度: 24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注: 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 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 4400查看完整信息33333
(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3)如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
( /jtgg/822128.jhtml)。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建诚信评价排名为准。
注: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开标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删除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供配电工程 )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但其中关键性工作如装修工程不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分包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日诚信分,以下同。
删除
5
第一章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三)投标文件编制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1年内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 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原文 16.1-16.3,16.5.1-16.5.2删除。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按 16.5条款的内容执行 :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将被拒绝在 1年内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 1 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 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6
第一章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2.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7
第一章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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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章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36.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9
第二章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1.2.4.1
开标时,公布: 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开标时,公布: 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 ; d 、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 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10
第二章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5.2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11
第二章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 附表二
12
第二章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 附表三
13
第二章 附表四 技术标 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 附表四
14
第二章 附表五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 附表五附件
二、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澄清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3年 12 月 14 日
附表二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中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技术标部分带 ★号的格式(即格式3、格式4、格式8、格式10、格式11)
5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6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7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 1. 本表使用 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 .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 .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 .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 1% 或以上误差的;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经济标部分带 ★号的格式(即格式2、格式5))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 80%及以上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
信息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 1. 本表使用 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 .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 四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一、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20分)
序号
评分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4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本 附表附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
项目
负责人
2
1、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取得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取得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10年 ( 不含 ) 以下 、 5年 ( 不含 ) 以上的得 0.5分;
取得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5年 或以下 的得 0.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 的项目 金额 16 00万元或以上且质量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的得 0.5分, 本 小 项 最多计 1项, 最高得 0.5 分。
注:须提供毕业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
技术
负责人
1 .5
1、 投标人 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 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取得建筑 装饰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
取得建筑 装饰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10年 ( 不含 ) 以下 , 5年 ( 不含 ) 以上的得 0.5分 ;
取得建筑 装饰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5年 或以下 的得 0.2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
质量
负责人
1.5
1、 投标人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
取得建筑类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
取得建筑类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10年 ( 不含 ) 以下 , 5年 ( 不含 ) 以上的得 0.5分 ;
取得建筑类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5年 或以下 的得 0.2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
安全
负责人
1 .5
1、 投标人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
工作年限 15年或以上的得 1 分;
工作年限 15年以下10年以上 (含 10年) 的得 0. 5 分;
工作年限少于 10年的得0. 2 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注:须 同时 提供 毕业证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电子印章 。
工作年限以专科 ( 或以上 ) 毕业证毕业证的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造价
负责人
1 .5
1、 投标人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
取得 工程造价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10年或以上 的得 1分;
取得 工程造价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10年 ( 不含 ) 以下 , 5年 ( 不含 ) 以上 的得 0.5分;
取得 工程造价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少于 5年的得0. 2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注: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须 同时 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 加盖投标单位 电子印章 。
装修
工程师
3
1、 投标人拟委派的装修工程师每有一人具有本科 及 以上学历的得 0.5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本小项最高得 1分。
2、 投标人拟委派的装修工程师 :
每有一人取得建筑装饰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10年或以上 的得 1分;
每有一人取得建筑装饰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10年 ( 不含 ) 以下 , 5年 ( 不含 ) 以上 的得 0.5分;
每有一人取得建筑装饰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少于 5年的得0.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电气
工程师
1
1、 投标人拟委派电气工程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拟委派电气工程师 :
取得电气 或机电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5 年或以上 的得 0.5 分;
取得电气 或机电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少于 5 年的得 0.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材料
工程师
1
1、 投标人拟委派 材料 工程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拟委派 材料 工程师 :
取得 建筑材料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5 年或以上 的得 0.5 分;
取得 建筑材料 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少于 5 年的得 0.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给排水工程师
1
1、 投标人拟委派给排水工程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
2、 投标人拟委派给排水工程师 :
取得给排水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5 年或以上 的得 0.5 分;
取得给排水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 技术 职称 少于 5 年的得 0.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技术 职称年限 以 技术职称 证 书 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须提供 毕业证、 职称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印章 。
2
企业资信
( 6分)
企业
业绩
3.2
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 项目 金额 1600 万元或以上且质量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情况 :
5个或以上的,得 3.2 分;
4个的,得 1.6 分;
3个的,得0. 8 分;
2个或以下的,得0. 4 分。
本项最高得 3.2 分, 未 提供 相关 业绩 证明材料 或业绩 指标 不符合的不得分。
企业
获奖
1
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 项目 金额 1 600 万元或以上且质量合格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业绩 获奖情况 :
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的,每个得 0. 5 分;
获得过省级质量奖的,每个得 0. 25 分;
获得过市级质量奖的,每个得 0. 1 分;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0分。本项最高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电子印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企业研发能力
0.9
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曾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或行业工程技术 或 规范标准,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得 0.18 分,本项最高得 0.9 分。
第三方评价
0.9
截止至 2022年度(须包含2022年度),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税务机关颁发的“A级纳税人”表彰的得 0.9 分;连续 3-4年获得税务机关颁发的“A级纳税人”表彰的得 0 .5 分;连续 2年获得税务机关颁发的“A级纳税人”表彰的得0. 3 分;曾获得税务机关颁发的 “A级纳税人”表彰的得0.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 电子印章 ,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 电子印章 的不得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合 计
20
注: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 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 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 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 绩 不予认定。 项目负责人身份以竣工验收文件上的记录为准,如竣工验收文件未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能体现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电子印章 。
( 2 ) 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注册类人员须提供注册证扫描件,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及近 1个月(2023年11月) 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扫描件加盖 电子印章 ,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职称证书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 核发为准,若非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 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 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电子印章 。
2、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 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 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 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业绩 , 在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登记的资质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企业获奖:
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① 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的 ,评标委员会对 奖项 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上传件为依据 ,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 工程 ,在平台中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登记的资质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平台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奖项不予认定。
投标人也可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该获奖项目的 工程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 、 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 ) , 项目类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 ② 获奖 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 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级、市级质量奖项是指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科学技术创新、QC成果、机电安装、 钢结构、 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奖项 证书 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
4、企业研发能力:
主编或 参编证明材料提供包括标准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标准规范关键页扫描件 并 加盖投标人 电子印章, 否则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A级”证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五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提供职称证书
质量负责人
1
具 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
具 有 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网页( /)截图及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注:此人员非招标文件中的专职安全员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 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具有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 ”网页截图
装修工程师
2
具有 建筑 装饰 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电气工程师
1
具 有 电气 或机电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材料工程师
1
具有 建筑 材料 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给排水工程师
1
具 有 给排水 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劳务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土建施工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装修施工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质量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
资料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材料员
1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基本人数要求
17
注: 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 ( 2023年11月 ) 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项不予评审,直接不得分。
③职称证书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附件: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装修工程补充公告.pdf
* SL2023113查看完整信息62748.G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