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电力电缆迁改部分
- 2023-10-23
项目名称: 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电力电缆迁改部分
项目编号: JG2023-5771
招标公司: 东莞市长安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来源: 广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
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 -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JG2023-5771
各投标人:
现对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发出的《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 -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为:
2.6 标的物清单:
标段
标段名称
最大中标数量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 1
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 -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
1
253.559370
253.559370
500
50000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为人民币 2535593.70 元 (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 人民币 271916.82 元 和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44705.00 元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05 开标室(天润路 333 号)。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 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 (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
1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必须在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前 2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并将需澄清问题 PDF 版(投标单位签章)和 word 可编辑版发至邮箱,否则不予答复。(澄清问题提出后建议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 、电子邮件澄清地址: 179881041@qq.com 。
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4 、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2.2.1 款。
3.2.8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2535593.70 元 ( 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人民币 271916.82 元和安全文明施工费 44705.00 元 ) 。
各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须知 3.2.8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的综合单价详见第五章
三、原先发出的招标控制价及定额工期文件(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 -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工程量清单(长安镇莲花山水库涵管排洪渠迁改工程 - 电力电缆迁改部分)作废。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新的(新)招标控制价及定额工期文件、(新)工程量清单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前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及有关资料,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人 ( 公章 ) : 东莞市长安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章 ) : 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 补充通知(一).pdf
* (新)招标控制价及定额工期文件.pdf
* (新)工程量清单.pdf